【备考】公考热点解读:“重健轻管”的公共健身器材
时间: 2023-11-16 08:12:09 | 作者: 新闻资讯
如今,漫步机、旋转器、扭腰器、蹬腿器、双杠等健身器材成为很多小区和公园的标准配置。这些器材既能让居民在家门口锻炼,又增添了生活的乐趣,深受居民欢迎。然而,跟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小区的健身器材出现破旧损坏,不仅影响小区形象,还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2011)早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对器材的安全、质量、结构和安装、维护等提出了较高要求,其中特别在 “管理和维护”章节明确——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主体为体育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日常维护由器材接收方负责。
据报道,目前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来源有三种,主要是政府采购后投放、体育主管部门等赠予、开发商或物业自行购置后投放。但是,公共健身器材常见的情况是重建轻管,建成交付业主使用后,就不再过问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普遍。有的建筑设计企业遇到健身器材损坏的情况,为了省事便一拆了之。公共健身器材的使用单位——如物业等,也因无处维修、程序麻烦而将其弃之不管。
(《羊城晚报》 2019年7月4日:《破损健身器材凸显重建轻管顽疾》 斯涵涵)
现如今小区、公园、马路边,各类健身器材随处可见,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健身、娱乐休闲的需求,但近年来,一些小区的健身器材长期“服役”,却缺乏及时维护和更新,出现破损,甚至沦为健身器材“晾晒地”,结果还出现有使用者受伤的现象。对此,你怎么看?
健康中国的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全民健身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公共健身器材作为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硬件设施,其质量和安全必然的联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公共健身器材建好、用好、管理好,才能体现城市管理者以民为本的初心及精细化管理上的水准。这种“重建轻管”的现象无不让人喟叹。
一方面,资源的浪费违背了建设初衷。想当初,遍布大街小巷的公共健身器材,曾是城市美丽的风景,其选址和修建都是花了不少心思和资金,而大刀阔斧建设时的风光却与现在破损老旧时无人问津的冷清形成了鲜明对比,如果不重视管理,不仅无法推进全民健身,更是让百姓们质疑我们的建设只是面子工程;
另一方面,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恐会引发社会矛盾。由于健身器材缺乏后期管护,存在的部分零件破损、老化等如果没有直观呈现出来,极容易导致市民在锻炼过程中不注意受伤,而许多公共健身器材又因为器材产权所有者不明、职责不清等问题难以进行确认赔偿,这极易引发市民不满,无等矛盾就越发凸显。
所以三分建设,七分管护。让公共健身器材健康“服役”,必须改变当前重建设轻管护的现状。首先,要严格落实公共健身器材管护责任,《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该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也规定,提供器材的体育主管部门应依法与器材接收方、器材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器材产权、管理维护要求及器材种类、数量等事项。对没有尽到管护责任的公共健身器材接收方、管理部门,该问责的一定要进行问责;其次,要开展相关宣传、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爱护公共健身器材,防止对健身器材造成不必要的人为损坏,最后也可尝试为公共器材购买商业保险等,为器材的维护运营费用提供保障,让管护人不再推诿责任,让我们的公共健身器材实际做到便民利民,健康为民。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